澳洲永居轉公民條件

1. 身為澳洲永久居民,即有PR身份

 

2. 入籍的居住時間要求:

1)在申請前已經在澳洲居住滿4年,並且這四年內至少要有一年(即12個月)是PR身份。

 

2)這四年內離開澳洲的時間總共不得超過一年,並且在申請入籍的這一年不得離開澳大利亞超過90天。

 

3)在成為永久居民前以臨時居民身份(如學生簽證)在澳大利亞居住時間是可以獲得承認並計算於新居住要求,最多三年臨時居民的居住時間可獲得承認。換句話說,成為永久居民前己經在澳洲以臨時居民身份居住三年,在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後,居住一年便可申請公民。

 

3. 能說和理解基本英語,申請人須參加面試,其時須用英語說出澳洲公民的義務和權利。

 

4. 明白澳洲公民的義務和權利,申請前澳洲移民局將提供有關英語資料供背誦。

 

5. 品行良好。

 

6. 打算在澳洲居住或與澳洲保持密切關係。 16歲以下的孩子可以包括在父母任何一方的入籍申請中,無須符合居住要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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